一、監測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醫藥工業潔凈室(區)浮游菌的測試方法)》GB/T 16293-2010。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醫藥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的測試方法)》GB/T 16292-2010。
(3)《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
二、浮游菌采樣器的原理
浮游菌采樣器一般采用撞擊法機理,可分為狹縫式、離心式或針孔式采樣器。
(1)狹縫式采樣器由內部將氣流吸入,通過采樣器的狹縫式平板,將采集的空氣噴射并撞擊到緩慢旋轉的平板培養基表面上,附著的活微生物粒子經培養后形成菌落。
(2)離心式采樣器由于內部風機的高速旋轉,氣流從采樣器前部吸入從后部流出,在離心力的作用下,空氣中的活微生物粒子有足夠的時間撞擊到專用的固形培養條上,附著的活微生物粒子經培養后形成菌落。
(3)針孔式采樣器是氣流通過一個金屬蓋吸入,蓋子上是密集的經過機械加工的特制小孔,通過風機將收集到的細小空氣流直接撞擊到平板培養基表面上,附著的活微生物粒子經培養后形成菌落。
三、監測要求
1、測試條件
(1)溫度和相對濕度:潔凈室(區)的溫度和相對濕度應與其生產及工藝要求相適應(無特殊要求時,溫度在18~26℃,相對濕度在45%~65%為宜),同時還應滿足測試儀器的使用范圍。
(2)室內壓差、送風量或風速應符合要求。
(3)高效過濾器的泄漏測試應符合要求。
2、測試狀態
(1)浮游菌測試前,被測試潔凈室(區)的溫度、濕度須達到規定的要求,靜壓差必須控制在規定值內。
(2)浮游菌測試前,被測試潔凈室(區)已經過消毒。
(3)測試狀態有靜態和動態兩種,測試狀態的選擇必須符合生產的要求,并在報告中注明測試狀態。
3、測試時間
(1)靜態a:單向流潔凈室(區)在空氣凈化系統正常運行10min后開始,非單向流潔凈室(區)在空氣凈化系統正常運行30min后開始。
(2)靜態b:單向流潔凈室(區)在生產操作人員撤離現場自凈10min后開始;非單向流潔凈室(區)在生產操作人員撤離現場,自凈20min后開始。
(3)在動態測試時,則須記錄生產開始的時間以及測試時間。
四、采樣
1、浮游菌測試的最少采樣點數目見下表:
2、浮游菌測試每次最小采樣量見下表:
3、采樣點布置:
(1)工作區測試點位置離地0.8~1.5m。
(2)送風口測點位置離開送風面30cm左右。
(3)可在關鍵設備或關鍵工作活動范圍處增加測試點。
(4)采樣點多于5個時,也可以在離地面0.8~1.5m高度的區域內分層布置,但每層不少于5個點。采樣點的布置可根據需要在生產及工藝關鍵操作區增加采樣點。
(5)采樣點的布置應力求均勻,避免采樣點在某局部區域過于集中或稀疏。
(6)采樣點的位置可以同懸浮粒子測試點。
4、采樣次數
每個采樣點一般采樣一次。
5、測試步驟
(1)用75%乙醇棉球或新潔爾滅溶液擦拭儀器及裝載培養皿容器的外表面,將其放入傳遞窗內殺菌至少30min。
(2)儀器在使用前打開電源預熱30min,調節流量旋鈕使流量計浮子上端與50L刻度線相平,打開采樣器外罩,迅速將準備好的無菌平皿放入采樣轉盤內,并把皿蓋拿出,壓緊壓塊使外罩與底座密封,調節刻度盤,旋轉調節鈕,使狹縫與培養基保持在2mm距離。
(3)設置采樣時間,按啟動鍵,待儀器進入工作狀態,開始采樣。
(4)采樣完畢,關閉電源,放松壓塊,拿下外罩,迅速蓋上皿蓋并倒置。
(5)放入新的平皿,重復上述步驟,開始采樣,直至采樣滿足采樣點數、采樣量要求。
五、培養
(1)全部采樣結束后,將培養皿倒置于恒溫培養箱中培養,注意觀察菌落生長情況。
(2)采用大豆酪蛋白瓊脂培養基配制的培養皿經采樣后,在30~35℃培養箱中培養,時間不少于2天;采用沙氏培養基配制的培養基經采樣后,在20~25℃培養箱中培養,時間不少于5天。
(3)每批培養基應有對照試驗,檢驗培養基本身是否污染??擅颗x定3只培養皿作對照培養。
六、菌落計數
(1)用肉眼對培養皿上所有的菌落直接計數、標記或在菌落計數器上點計計數。
(2)若培養皿上有2個或2個以上的菌落重疊,可分辨時仍以2個或2個以上菌落計數。
(3)每批培養基應有對照試驗,檢驗培養基本身是否污染??擅颗x定3只培養皿作對照培養。
七、計算結果
用計數方法得出各個培養皿的菌落數,每個測點的浮游菌平均濃度用下式計算:
浮游菌平均濃度(個/m3)=菌落數/采樣量
八、結果評定
用浮游菌平均濃度判斷潔凈室(區)空氣中的微生物。
(1)每個測試點的浮游菌平均濃度必須低于下表中所選定的評定標準中關于細菌濃度的界限。
(2)靜態測試時,若某采樣點的浮游菌平均濃度超過評定標準,則必須對此區域先行消毒,然后重新采樣兩次,兩次測試結果必須合格。
九、記錄
潔凈室(區)浮游菌的監測應填寫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1)測試者的名稱和地址,測試日期。
(2)測試依據。
(3)被測潔凈室(區)的平面布置。
(4)有關測試儀器及其測試方法的描述。
(5)測試結果,包括所有統計計算資料。